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问题情况(2016年12月29日)
发布日期: 2016-12-30 来源: 生态科 作者: 孙守宽 编辑: 人秘科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早8时,我市共接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庆阳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转办29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17件,其中,12月30日转办5件信访问题。

(一)1764号来信信访投诉件: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008号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指出直至12月23日,垃圾仍未清理,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说“用塑料布盖一下就行了”应付检查。举报人要求对主体责任单位不作为行为进行追责。

(二)1793号来电信访投诉件:西峰区九龙路华宇名城东区30号楼4单元楼下一换热站,供暖期间噪声扰民。

(三)1800号来电信访投诉件:西峰区广场路智林小区3号楼西侧2家烤吧,每天18点至次日2点油烟污染扰民。

(四)1820号来信信访投诉件:西峰区南苑供热站供暖期间粉尘污染、噪声、振动扰民。举报人要求立即拆迁该供热站或责令该企业改用传送带上煤,经常冲洗院内粉煤灰;加固楼基,重修院坪;严格控制噪声。

(五)1829号来信信访投诉件:西峰区岐黄大道一号雄越住宅小区楼下多家餐饮店油烟污染、噪声扰民。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无果。

市信访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交办件后,第一时间以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转办通知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办理,同时转交市直相关部门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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