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1-21
来源:
人秘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督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按照“立交立办立查、边督边改边公开”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严明工作责任,多措并举严厉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着力整改环保重点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有力保障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把保障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政治任务,全面安排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11月22日、23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长办公会分别作出安排部署后,我市立即启动了配合督察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市委、市政府及时研究审定了《庆阳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11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甘肃省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之后,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对环保督察工作作出批示后,我市再次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督察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等工作。全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视频会议之后,市上利用召开“两会”的间隙,于12月6日召开了全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切实做好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再次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上下务必做到“三个一定”(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工作上一定要扎实细致、责任上一定要靠实到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务必做到“六个亲自”(亲自挂帅、亲自负责、亲自过问资料收集、亲自撰写谈话提纲、亲自督办信访案件、亲自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12月9日,市政府三届第75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市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及重点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查处等情况的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12月12日,省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召开当日,市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我市督察现场抽查发现的问题,对切实做好交办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和各项保障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12月15日,市政府四届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精神,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查处情况及下沉督察现场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做好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查处以及扎实开展重点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和严厉的要求。12月24日至25日省政协环保督察组对我市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督察之后,针对存在的两个方面问题和六点建议,12月27日,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协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通报了全市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和抽查复核情况。会议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从六个方面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思想上要真正重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责任上要切实靠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查”制度;三是行动上要严查彻改,全面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四是材料上要严格把关,切实规范案件查处结果和信息报送;五是问题解决上要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倒查与追究;六是制度上要建章立制,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还及时印发了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加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环境信访举报查处案件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3个督查组进一步抓好督查工作。12月30日及时转发了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关于持续做好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抓好交办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和重点环保问题解决。各县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保障工作方案,抽调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办理信访案件和解决环保重点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把信访投诉问题查处作为重中之重,立转立办立查立报。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办理工作,切实做到立转立办立查、边督边改边公开。一是精心安排部署。11月30日,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甘肃工作动员会召开当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办理信访案件,明确了办理流程、督查督办、责任追究、汇总上报、值班值守等有关规定,并第一时间在庆阳电视台、陇东报、市环保局网站等媒体全面公布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值班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了信访投诉渠道。二是严明办理要求。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必须立转、立办、立查,边督、边改、边公开,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市委书记贠建民批示强调“要抓好加大环境信访案件查办力度、立查立改、及时上报三个环节,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不歪曲事实,既加大问题查办力度,又及时准确地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市长朱涛批示强调:“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处理,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该制定方案的要制定方案,该完善资料的要完善资料,做到环境信访问题随转随办、无缝衔接”。市政府副市长、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组长尚科锋在市环境信访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结果复核情况的通报》(庆信访办发〔2016〕5号)上批示:“1.从督查复核情况看,七起事件查办报告存在失实的问题,有的部门说采取了这样那样的查处措施,实际并未采取或者未落实;对长期存在、举报人“多次反映未果”的问题,没有追究有关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几乎对所提的整改措施都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甚至未落实;也没有落实省委提出的“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套规矩”的要求。对这样的办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是否审阅过?如果没有审阅是如何报上来的?如果审阅了是怎样审核同意的?平时不认真抓,在目前中央督察组交办并跟踪问效的严厉状态下也敷衍塞责、应付差事,环保工作怎么能有起色?环境状况怎么能改善?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思考。2.市政府成立的3个督查组和市环境信访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要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每一起案件的核实、处理、追责、整改、验收等各个环节落实情况,严格深入开展督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查情况,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市保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对案件办理的程序、时限、调查处理、监督问责、整理建档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值守接案、交办办理、查处整改、跟踪督办、反馈汇报、公布公开、服务保障、宣传报道“十个到位”,确保了交办信访投诉案件规范办理。三是加快办理时效。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制定方案,由市保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连夜交办相关县区认真组织办理,同时按所属行业领域,同步向市直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责成跟踪督促办理。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对调查办理工作安排部署,县区分管负责同志及环保等部门和所在乡镇负责同志,深入现场认真调查办理,市环保局派出监测人员现场监测,核实调查取证,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办结。四是强化现场督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深入信访投诉案件较多的镇原县、西峰区和宁县,对西峰区恒美花园污水池臭味扰民、市委党校锅炉噪音污染、中国银行烟尘污染空气、西峰区西街办生活垃圾堆积、西峰环洲煤场散煤治理、镇原县中盛养鸡场空气污染、镇原县城关镇沥青厂灰尘污染、镇原县金星啤酒厂污水直排、镇原县孟坝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不合理、宁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造成水污染隐患、宁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宁县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场混排生活垃圾、宁县早胜镇至中村镇政平道路扬尘污染、宁县长庆桥泾河沿岸非法采砂等19个重点问题进行现场督办,严明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有力推动了交办案件及时办结。五是及时跟进督查。把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作为推动办案责任落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在第一时间按照行业领域责成市直部门跟踪督办的基础上,对信访问题较多的县区,由市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赶赴现场督促指导办理。12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工作的几点要求》,由市监察局、市督查考核局、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分别带队,成立3个督查组,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办理和环保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包县区、包部门督查,目前已对8县(区)和10个市直部门完成了首轮专项督查。六是从严从快查处。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环保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查处信访举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统筹施策,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做到快查、快处、快报;对需要过程整改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在查办过程中,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信息未公开不放过。七是认真复核回访。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复查回访办法》,明确复查回访的范围、方式、程序、内容等。同时成立了由市环保、监察、督查考核、信访等部门组成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复查回访组,负责对调查结论为“不属实”的、交办时标注“*”的、反复信访或重复上访的3类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复查回访,并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暗访。市政府督查组和市环保信访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深入督查,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每一个案件的核实、处理、追责、整改、验收等各环节落实情况,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紧查处环境信访案件,对整改查处不力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截至2017年1月2日,全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投诉问题122件,已办结107件,办结率87.7%,责令整改37家,立案处罚14家,处罚金额112.2492万元,限产1家,停产25家,查封扣押4家,关闭取缔30家,约谈27人,问责32人。
三、把重点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抓手,动真碰硬深查细改。市委、市政府及时安排相关部门,结合省政府、省环保厅移送的历次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全市范围内突出环境问题及2013年以来重点环境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1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市上自查梳理的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和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靠实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时限要求。12月3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省委督查室《转办通知》上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紧抓好环保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12月12日,市保障领导小组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我市督察现场抽查发现的问题,连夜下发了《关于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下沉庆阳督察12月12日现场抽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相关县区和部门立即警醒起来、切实重视起来、抓紧行动起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市委、市政府“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要求,从快从严做好整改工作,对于涉嫌失职、渎职和违纪问题的案件,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从严追责处理。各相关县区、部门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庆城县针对马岭镇镇区排污口倾倒垃圾问题,当日组织人力立即进行了清理,并安排从12月13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宁县针对县城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等问题,立即研究部署,制定了整治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两县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工作人员启动了问责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7人,告诫约谈2人,通报批评2人。华池县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责成长庆油田第二、第十采油厂及长庆实业集团公司对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6个站库、69个井场、188口油水井实施关闭,切实做好油水井安全封堵等工作。其它县区和部门也深入开展了“十个对照反思”(思想上是否做到了真重视、宣传上是否做到了真深入、部署上是否做到了真到位、排查上是否做到了真开展、监管上是否做到了真有效、执法上是否做到了真严格、责任上是否做到了真追究、整改上是否做到了真彻底、配合上是否做到了真紧密、制度上是否做到了真健全),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担子,全力推动环境重点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把强化舆论宣传贯穿工作始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和办理整改情况,建立了“互联网+主流媒体”的信息公开互动机制,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在甘肃督察期间全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陇东报(掌中庆阳)、庆阳电视台、庆阳市委网、中国庆阳网、看清网、市环保局网和各县区政府网、电视台开设了“环保督察进行时”“环保督察、立查立改”专栏,在陇东报开设了“环保督察在进行”专题栏目,全时段、全天候滚动播放、登载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的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受理举报电话时间,第一时间公布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案件办理结果、问责处理情况等。同时,中、省驻庆各记者站在各自媒体及时报道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态和转办信访问题办理进展情况,发挥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环保督察工作的认同感和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实现了以公开促整改,以监督促落实。截至2017年1月2日,我市共报送保障督察工作信息74篇,在网站、纸媒等公开报道了122件信访案件和已办结107件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关于持续做好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结束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今后环保工作始终,进一步严明工作标准,靠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严肃认真查处督察组交办的各类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以及下沉督察期间现场抽查发现、市上自查梳理的重点环境问题,对需要过程整改的信访问题,综合施策,挂牌督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依据相关规定加大问责力度,力促逐项整改、逐个销号,确保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